申办主体:留学回国人员
申办条件:
1、凡持中国护照,由公费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2、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本人护照 | 原件 | ||
2 |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原件、复印件 | 各1 | 复印件留存 |
3 | 中国驻外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各1 | 复印件留存 |
4 | 国(境)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原件、复印件 | 各1 | 复印件留存 |
5 |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 2 | 留 | |
6 |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出具接收单位接收函。 | 原件、复印件 | 各1 | 复印件留存 |
7 | 到国(境)外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需提供人社、教育、外事等部门的批件。 | 复印件 | 1 | 留存 |
办理机构:bt365娱乐线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科
办理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层9045室
邮政编码253076
公交车路线:6路、18路
办理电话:0534-268726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点,
下午2点—6点(冬季:下午1:30—5:30)
办理程序:
1、工作人员审验相关证件和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填写《德州市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
3、工作人员签发《德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介绍信》、《德州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
4、留学回国人员持介绍信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接收单位报到,到生源地或单位驻地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可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依据:
1.《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
2.《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服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德政办发〔200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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