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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企业单位为员工补办就业登记指南

     

    申办主体:市直企业单位

    申办条件:已实现就业并且初次就业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参见办理程序中所需材料

    办理机构:德州市职业介绍中心

    办理地址:德州市三八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职业介绍中心

    邮编253012

    办理电话:0534-264687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补办就业登记手续,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用工报告及未及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说明,需办理就业手续的人员花名册,户口本、身份证、最后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张两寸免冠照片。外地户口城镇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

    3、《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鲁劳社[200918号);

    4、《德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德政办发[200950号)。

    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随到随办。

    来源:bt365娱乐线 发布时间: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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