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市2018年1月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想问如何参加该项保险?
答复: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于2018年1月1日起,在临邑、武城、庆云三县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本次试点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重点,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按年度筹资。制度建立初期,单位暂不缴费,筹资暂按每人每年110元标准,分别从以下渠道划拨筹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45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5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拨,不足部分顺延划拨。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个人缴纳)、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元,年初一次性划拨。筹资标准将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