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社字〔2018〕5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继续教育质量,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及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所有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扎实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按照省有关要求,2018年度我市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采取自学与网络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的形式进行。公需科目培训教材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的《新旧动能转换读本》和《社会信用体系与诚信建设读本》,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科或两科学习。学习平台由省人社厅向社会公开招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太阳圣火教育在线http://www.bjtysh.com/”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可到当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教材,也可购买电子教材,根据教材附带“继续教育卡”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学习,网站配有在线学习视频讲座,供学员免费在线学习。学员学习结束后在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在继续教育证书上记入30学时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三、灵活开展专业科目培训工作
专业科目培训工作主要指面向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照“专业对口,施教对路”的原则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工作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专业性,灵活采取岗位培训、学习交流、体验模拟、实地考察、在线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培养培训方式,务求取得实效。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方法如下:
1.培训进修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批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包括各类脱产、半脱产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研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出国学习、远程教育及其他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按实际学时登记,不超过8学时/天。
2.自学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学、单位统一安排自学、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由用人单位建立学习档案并确定具体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40学时。用人单位未建立学习档案的不予认定。
3.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可折算学时。成果类,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或用人单位认可的其他重要成果等。论文著作类,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每项(篇、本)计10学时,折算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四、规范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核、认定工作
用人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档案,按照学时折算方法,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对其当年度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登记填写。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审核工作。市直各单位由市人社局进行学时登记审核。审核时查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证书、鉴定证书、论文著作等各种有效证明材料,审核后在继续教育证书审核栏内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五、时间安排
培训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30日;
学习考试时间:5月1日—6月30日;
学时审核认定时间:7月1日—7月31日。
六、有关要求
1.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这一继续教育的基础性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必须依法履行。专业技术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依法保障合法权利。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应达到60学时,公需科目应达到30学时。
3.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上报市人社局专技处。
联系电话:2310198
联系人:赵新佩
电子邮箱:dzrsjzyjsc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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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联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报名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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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喜俪园大酒店对面)德州人才市场四楼 | 2310198 | dzrsjzyjsc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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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州市新湖南路53号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671691 | dcqrsjpx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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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政务中心四楼8403室(原中南控股) | 8327889 | lxrsjzck201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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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夏津县银城镇南城街236号夏津县人民政府4楼423 | 3217149 | DZXJWY@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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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平原县青年路南首路西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 4256610 | pyxrsjzcks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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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庆云县南环路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B座712室 | 3329470 | qyxzck201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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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宁津县阳光大街1号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 5421912 | njxzg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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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武城县振华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8号 | 6768187 | wczc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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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5321318 | qiherenshi@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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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临邑县永兴大街大街266号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8106127 | lyrsjzc@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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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乐陵市湖滨东路99号政府大楼605室 | 6268251 | 605zc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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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禹城市建设路6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 | 7365252 | ycrsjzc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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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衢东路1339号教育局院内东楼215房间 | 2561936 | dzjjkfqrs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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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运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城区旭升街16号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 | 2263608 | smzr@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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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市直单位与市人社局联系,县市区单位与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