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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四)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七)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方可推荐上报;

    (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十)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申报中专、技校教师人员需提交《山东省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A4纸型,原件)

    3、《一览表》一式3(A3纸型打印)

    4、专家(或学术)委员会推荐表;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8、高评委对职称英语、计算机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10、《“六公开”监督卡》1份;

    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2、呈报人员在评审档案袋上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单位推荐人选排序情况报告一份;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

    3、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说明申报人的破格申报理由、业内专家评价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情况;

    4、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5、呈报部门用网络化评审审核软件生成《2016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和《2016年度×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各2份;

    6、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7、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一般打印上报(评审表及评审简表需手填),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均属个人档案材料,手工填写,须使用2009年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三)填写从事专业应统一规范。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填写“从事专业”。

    (四)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如:XX市、县(市、区)XX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XX市、县(市、区)XX单位”,不得填写“XX市、县(市、区)XX局”。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单位工作人员申报时,须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证明。

    (五)“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六)“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七)“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05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2005.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2005.10/3

    (八)“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九)“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最后应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属于集体奖的要写明自己所起的作用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十一)“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十二)“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三)“单位意见”栏的填写

    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四、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类别、数量要求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

    1、申报、呈报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上报《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附件122份,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用U盘报送);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二)申报一、二级律师和公证员的,还需提供2份任现职期间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另外,申报一、二级公证员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办理公证事项抽检评审合格证明。

    (三)申报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的,还需提交:

    1、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10分钟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带;

    2、《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

    1、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如曾到农村服务累计达1年以上的,可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高级教练和国家级教练的,需要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要附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六)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五、申报材料领购及报送地点

    市人才市场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

    联系电话:0534-2687189  2310198

                        德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681


      附: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来源:bt365娱乐线 发布时间: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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