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17〕85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财务)厅(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有关要求,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共青团中央
2017年11月16日
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有关要求,引导高校毕业生更好在基层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建设高素质基层人才队伍,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强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基层人才的需求,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适应基层发展需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措施,精准施策,着力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青年人才,培养一支高素质基层人才队伍,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实现基层发展和人才成长的融合互动。
二、目标任务
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主要面向以各种形式在基层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职业发展、管理服务等全链条的扶持措施,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通过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基层优秀青年后备人才选拔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一批具有坚定政治信念、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基层管理人才,一批具有钻研精神、专业知识水准和实践经验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基层创新创业人才。
三、主要内容
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特点和需求,实施能力素质培育、岗位锻炼成才、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后备人才选拔六项具体计划。
(一)实施能力素质培育计划,夯实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基础。提升能力素质是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提供持续动力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构建集党性教育、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实践指导于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要向基层倾斜,地方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可开设专门课程,各地组织实施的“双基”公务员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人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人才培养工程要优先培训基层高校毕业生,全国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万人。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建立基层人才导师结对帮扶制度,推动国家、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与基层高校毕业生建立结对培养关系,指导培养对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吸纳培养对象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导师培养成果可视同基层工作业绩,在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表彰推优、专家休假疗养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行业部门实施基层人才专项培训计划,通过定向委培、学习进修、跟班学习、实践考察等多种渠道,提升基层高校毕业生岗位适应、职业发展和实践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送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到境外、国外进行考察交流、进修学习等,不断健全短期培训和长期培养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相结合的开放式培养体系。用人单位要为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学习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经费支持。
(二)实施岗位锻炼成才计划,搭建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平台。强化岗位锻炼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发挥作用、加快成长成才的必然途径。各地及各用人单位要尊重基层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特长,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将基层高校毕业生放在重要岗位上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支持他们承担重点任务、创新项目、技术攻关等,在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基层实践中锻炼成长。建立健全导师培养制,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对重点培养的基层高校毕业生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建立健全多岗位锻炼制度,对有发展潜力的基层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建立健全交流锻炼制度,进一步畅通交流锻炼渠道,积极选派基层高校毕业生中的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
(三)实施职业发展支持计划,拓展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空间。加强职业发展支持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重要组织保障。各地要坚持基层导向,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基层经历。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对高层次人才或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通过特设岗位等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对优秀的基层高校毕业生注重选拔使用,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人才项目选拔、出国深造、参加进修学习和学术会议等方面予以优先。创新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要求。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做出重要贡献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对参加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要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工作条件特别艰苦或岗位职责重、压力大的基层高校毕业生,适时组织交流或轮岗。
(四)实施基层成长环境营造计划,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良好工作生活保障。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必须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落实新录用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相关政策。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子女就读、落户、职称申报等方面配套支持。各级各类人才表彰奖励项目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表彰奖励对象范围。逐步建立健全基层高校毕业生表彰奖励体系,形成分层次、分类别的基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奖励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适时评选表彰一批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敬业奉献、表现突出的基层优秀青年人才。基层单位对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要优先给予奖励。
(五)实施基层成长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形成关心关爱基层高校毕业生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需要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党组织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领导和引导,对到基层工作的党员高校毕业生,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应加强教育管理和激励关怀,严格组织生活和纪律约束,对非党员的优秀人才要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引,使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充分感受党的关怀关爱,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成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联系服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座谈、走访慰问等活动,密切与基层高校毕业生联系。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行业部门要关心关爱本行业基层高校毕业生,要格外关注长期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将基层高校毕业生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落实相关政策扶持。基层用人单位要立足自身资源,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政策倾斜和照顾。要依托现有场地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基层高校毕业生搭建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互动平台,推动他们相互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创造更多机会增强基层高校毕业生成就感、归属感。
(六)实施后备人才计划,打造一批扎根基层的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基层后备人才选拔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从基层优秀高校毕业生中每年遴选5000人左右,建立国家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本地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将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纳入本地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将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人选对象。各级财政部门应统筹使用现有经费渠道,为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适当的培养经费补助。各地组织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开展集中培训符合条件的,可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等方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支持。要加大跟踪培养力度,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国情考察、对外交流等多种方式,培养出一批政治坚定、勇挑重担、作风过硬的基层后备人才,源源不断地为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新鲜血液。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具体措施,加强对本地基层成长计划的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会同组织、教育、财政、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并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顺利实施。各地要综合利用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培训、项目资助、事业发展等。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高校毕业生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地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督导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督促检查,推动计划层层落实。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确保计划实现预期目标。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基层成长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动员,力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均纳入基层成长计划。要树立一批基层高校毕业生典型,大力宣传优秀事迹和突出贡献,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