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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办事流程

     

    申办主体:医疗保险参保患者

    申办条件:

    (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入定点医院治疗

    (二)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申请材料:本人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

    办理机构:入住医院医保科

    办理地址:入住医院医保科

    办理程序:

    (一)申报:参保人员入院时向入住医院医保科申报;

    (二)受理:收治医院医保科为符合医保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填写《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通知单》;

    (三)办理入院手续:参保人员到医院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四)报销:诊疗结束后,到医院医保科和住院处办理报销结算,暂缓报销者按暂缓报销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程序免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德政发〔2000157号)

    人社局咨询电话:0534-26358312635837

    人社局咨询科室:市社会保险中心医保处定点医院药店管理科

    表格下载:无表格

    办理流程图: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办理流程图

    来源:bt365娱乐线 发布时间:20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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