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主体:医疗保险参保患者
申办条件:
(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入定点医院治疗
(二)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申请材料:本人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
办理机构:入住医院医保科
办理地址:入住医院医保科
办理程序:
(一)申报:参保人员入院时向入住医院医保科申报;
(二)受理:收治医院医保科为符合医保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填写《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通知单》;
(三)办理入院手续:参保人员到医院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四)报销:诊疗结束后,到医院医保科和住院处办理报销结算,暂缓报销者按暂缓报销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程序免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德政发〔2000〕157号)
人社局咨询电话:0534-2635831、2635837
人社局咨询科室:市社会保险中心医保处定点医院药店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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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