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8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上半年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等级
1、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等3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至少有一科合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2、全省统考只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补考鉴定。2017年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至少有一科合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二、鉴定时间
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时间可登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查看“通知公告”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其中心理咨询师(2级)补考、职业指导人员(1、2级)补考、企业培训师(1、2级)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等4个职业的综合评审科目采用答辩形式,考试时间非理论考试当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申报条件可登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职业等级和申报条件”一栏查询。
四、鉴定方式
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鉴定方式可登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查看通知公告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五、申报程序
鉴定申报分为个人网上报考和补考现场报考。
个人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2日(16:30)。申报程序分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步骤。
(1)网上报名。符合统一鉴定职业申报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网上报名端口选择德州市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
(2)2018年,全国统考、全省统考均有部分职业不组织统一鉴定,2017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至少有一科合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具体情况如下:
a.只组织补考的职业包括:
全国统考: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
全省统考:劳动关系协调员
b.以上进行补考的职业不能通过网上报名,补考考生请于3月21日-4月2日到德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寸照片两张。
8:30——11:30 14:00——18:00
(3)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需进行资格审核预约,预约成功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电子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成功预约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a.《考生资质审核表》
b.学历证书、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c.申报条件如涉及职称、职业资格证、培训结业证,在报名时必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d.申报条件如涉及工作年限,在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并且提供社保缴纳明细,社保缴纳的公司和时间要与工作证明上的公司一致)。
工作年限证明模板及相关要求请登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一栏查看《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要求(2018年版)》。
e.两张两寸照片。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市政府大楼9035室。
时间:考生网上预约审核日期
8:30——11:30 14:00——18:00
请按预约日期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办理。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按收费标准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5天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各职业等级要求参加鉴定,逾期未参加鉴定的考生均视为缺考。
六、证书领取事项
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于考后60天公布,证书于成绩公布后3-4个月(视人社部证书发放情况)领取,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德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联系电话0534-2687153)。
德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