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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办事流程

     

    申办主体: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申办条件:

    1、举办民办职业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职业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民办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3、设立民办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4、民办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原件/复印件)

    数量

      

    1

    申办报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批表

    原件

    3

    2

    校长及教学管理人员、教师花名册及有关资格的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

    3

    财会人员及相应的资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

    4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

    5

    培训场地证明,租赁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少于3

    原件/复印件

    6

    培训机构章程及发展规划

    原件/复印件

    7

    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原件/复印件

    8

    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原件/复印件

    9

    审批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原件/复印件

    办理机构:bt365娱乐线职业能力建设科

    办理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9032

    邮编:253076

    办理电话:0534-268716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8:00

    办理程序:

    1、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的,书面说明理由。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进行实地考察。

    4、对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学校的,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申办者的申办材料、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3个月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表格下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办理流程图民办培训机构审批工作流程图

    来源:bt365娱乐线 发布时间: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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