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报人须知
(一)举报人需要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需要保留真实且有效的联系方式;
(三)举报人对所举报的社保基金违法违规情形尽量做到语言清晰,表述清楚;
(四)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编造事实,恶意举报;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严格保管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德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受理单》点击下载>>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关心与关注,我们将认真受理每一例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案件,并给予举报人满意答复及相应奖励。